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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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怎么辦?
律師解答:
1、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違法行為的,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如果以此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就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當單位拖欠工資,或者拒絕支付工傷賠償的時候,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以用人單位出具的工資欠條為證據,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可直接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律師補充:
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于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王文濤律師簡介
河南亞太人律師事務所律師,擅長婚姻家庭、債權債務、公司事務等訴訟和非訴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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