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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鶯
4月23日,知識產權界最資深的博客FOSS PATENTS更新了一則有關vivo在面臨諾基亞的禁令時,考慮不得不退出德國市場。 這一點,vivo在4月11日的德國聲明中已經明確表示,遺憾德國曼海姆法院的判決結果。 來源:vivo德國網站實際上,這篇博客中,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博主Florian也認為讓OPPO和vivo繳納和三星、蘋果一樣多的許可費,實際上是不公平的。因為中國企業無論從品牌溢價,還是產品價格,都與占據全球市場的蘋果和三星不可同日而語。 然而,反過來,蘋果和三星這樣的大型科技公司,卻在不斷要求其支付的許可費不能高于OPPO和vivo這些同行,尤其以蘋果為典型,其將壓榨供應鏈的技術應用到專利許可談判中,在專利費上成為整個行業上的“唯一特例”,連西方法院的法官都承認,蘋果的許可費率不具可比性。 蘋果憑借壟斷優勢和雄厚資金,獲得了產業最優厚的許可費談判結果。從創新者的角度來看,蘋果是在極力壓低專利價值,從而才能獲得低許可費率,但是將專利貶值,一定是與專利制度鼓勵創新背道而馳的。 不僅如此,因為蘋果一家的特例,使得全球遵守的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FRAND,變得一點都不FRAND。 實際上,中國甚至是全球的無產階級,都應該重新思考發起于西方提出的FRAND原則,是不是到了應該推倒重來,建立新秩序的時候了。 因為標榜的FRAND,在實踐中,從來都沒有真正的做到FRAND,現在所有的涉及SEP的爭議,表面看是企業之間,或者說是權利人與實施人之間的費用高低的糾紛,實際上就是西方對于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一種變相枷鎖。 這一點如果能明白中國氣候代表解振華,為何在聯合國大會上向西方發出靈魂一問,就會明白其中的道理。 對于中國為何應該要重新思考“FRAND并不FRAND”問題,我們后續會有一系列的文章,今天FOSSPATENT開了一個頭,希望更多人參與進來。 掃碼加入知識產權精英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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