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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新聞記者 叢萍 濟南報道
7月19日,海報新聞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山東省委依法治省辦印發了《關于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組織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了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的16條措施。
《若干措施》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組織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了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的16條措施,并逐一明確了責任部門和落實時限。其中,第一部分是“強化制度供給,加快推進具有山東特色的黃河流域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加快推進黃河保護立法進程,統籌沿黃9市“黃河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主題協同立法,加強黃河保護及污染防治、農業農村現代化、城鄉融合發展、黃河口國家公園等方面的立法研究。第二部分是“嚴格依法辦事,嚴厲打擊黃河流域違法犯罪活動”,提出持續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深入開展“昆侖”系列行動,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集中力量辦理涉黃河重大案件,著力整治環境和資源領域突出問題。第三部分是“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不斷強化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提出探索對黃河流域發生的跨市域、跨縣區環境資源類案件進行集中管轄、指定管轄,實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常態化開展偵查監督和審判監督,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機制,推進適用刑事制裁、民事賠償、生態補償等多元化責任承擔方式。第四部分是“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持續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指導沿黃市制定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功能,搭建法律服務便民平臺,鼓勵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力量向黃河流域延伸覆蓋,完善“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建設,開展“沿著黃河去普法”活動,打造黃河法治文化品牌,深化法治創建工作。第五部分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到位”,提出建立由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負責統籌、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制度,研究提出強化黃河流域基層審判、檢察、執法機構建設的措施,加大法治督察力度,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落實。
《若干措施》全面貫徹上級精神,又體現山東特色,創新性提出出臺《山東省黃河三角洲生態保護條例》、建設綜合性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建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調解組織等工作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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