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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8月3日電(記者 楊澤坤) 8月3日,公安部發布26條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其中為順應商貿規則,助力國內外向型企業“走出去”“引起來”, 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對來華商務洽談、商貿交流、安裝維修、參展參會、投資創業等的外國人,來不及在境外辦理來華簽證的,可憑企業邀請函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口岸簽證入境。因商貿業務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后可以換發3年內多次入境有效商貿簽證。此項舉措將進一步促進跨境商貿人員往來,便利外籍高管、客商等人員順暢高效來華開展貿易合作、考察洽談等商務活動,有助于國內企業搶時機、抓訂單、拓展國際市場、在新一輪產業革命中搶占先機,更好地保障國際人員要素流通、保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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