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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報訊(全媒體記者/鄧偉勇 通訊員/何立)5月24日,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度法官、檢察官履職評議對象名單對外公示,名單中包括市中級人民法院7名法官、市人民檢察院5名檢察官。
這些評議對象從2020年1月1日前入額的法官、檢察官中分類隨機抽選而來,由院領導班子、一線辦案部門負責人、一線辦案部門干警構成。
根據方案,評議內容為上述“兩官”入額后的履職情況,包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情況;落實司法責任制和司法績效情況;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辦理人大代表的議案和建議、處理人大代表反映的涉法涉訴事項等情況;職業操守、作風建設、廉潔自律等情況;市人大常委會要求報告的其他事項。
評議工作從今年5月開始,至明年3月結束。市人大常委會履職評議領導小組成員將通過“訪、查、聽、評”等方式,力求精準描繪好評議對象全方位履職“肖像”,堅決杜絕“走過場”,提高監督實效。
去年,我市首次開展“兩官”履職評議工作。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履職評議專項工作報告,17名法官和檢察官現場接受滿意度測評,結果均為“滿意”。
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負責人介紹,“兩官”履職評議實現了人大司法監督從任前到任后的延伸、監督事與監督人的結合,司法監督內容更豐富、形式更多樣、覆蓋更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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