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設置民辦幼兒園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資料圖】
2、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2、基本辦學規模不低于100人。
4、幼兒園辦學條件達到規定的二級幼兒園標準。
5、3、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辦學啟動資金不少于20萬(包括教學設施和教學儀器設備等),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資信證明。
6、二、幼兒園、托兒所的場地和設施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園、所址應當設置在安全、無環境污染、不影響采光的地方;2、房舍及活動場地相對獨立;確實不能獨立的,必須有獨立的出入通道和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3、有幼兒活動室、衛生間、保健室、廚房、教師辦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戶外活動場地;寄宿制幼兒園、托兒所應當配有每人一床的寢室及隔離室、浴室、工作人員值班室等基本用房;4、配備適合幼兒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及保證幼兒學習生活必需的其他設備和用品;5、按照規定的類別、數量配齊教具和玩具,并確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衛生。
7、幼兒園、托兒所圍墻外十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停車場、貨場、垃圾站、集貿市場。
8、擴展資料成都市幼兒園登記注冊管理實施細則第五條單位和公民個人舉辦幼兒園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辦單位的住所或公民個人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9、 (二)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和無環境污染的區域。
10、 (三)幼兒園設有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活動室和輔助用房,以及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
11、寄宿制幼兒園應設有寢室、隔離室。
12、浴室、洗衣室和教職工值班室等。
13、 (四)幼兒園應配備符合保育、教育要求的木質桌椅和安全、衛生的盥洗衛生用具,以及一定數量的教具、玩具、圖書、樂器和游戲、體育器械。
14、寄宿制幼兒園還應配備兒童單人床。
15、 (五)幼兒園工作人員無慢性傳染病、精神病。
16、 (六)園長、教師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兒園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或者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并受過幼兒教育專業培訓。
17、 (七)醫師具有醫學院校畢業文化程度,醫士和護士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保健員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并受過幼兒保健職業培訓。
18、 (八)保育員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并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19、 (九)主辦單位和承辦人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20、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成都市幼兒園登記注冊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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