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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專項治理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一商家開霸王條款被列入失信名單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8月24日訊 憑《購買協議》中的“本店所有商品拒絕退款”格式條款,一商家拒絕消費者提出的退款要求,并拒絕市場監管部門的消費糾紛調解。經調查審理,商家行為涉嫌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退款要求無理拒絕。按照相關法規,市場監管部門對商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并依法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日前,武漢市市場監管局印發《經營主體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即日起至11月,全面部署經營主體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整治重點為:線上線下食品安全問題、假冒偽劣、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未經許可生產特種設備和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無證出廠銷售CCC目錄內產品等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專項治理期間,對違法行為,按照從重處罰原則處以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證照、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的經營主體,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群眾高度關注、社會影響較大、危害后果嚴重的大案要案,相關經營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對于涉嫌刑事犯罪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開展專項行動,明確一批專項行動整治重點、排查一批嚴重違法失信案件線索、查處一批嚴重違法失信案件、懲戒一批嚴重違法失信經營主體、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機制成果,推動形成經營主體“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監管新格局,促進經營主體信用水平整體提升,深入推進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長江日報記者劉克取 實習生歐江月 通訊員姚重)
【編輯:張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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