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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在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市中院執行局、靈寶市法院執行局、盧氏縣法院執行局三家執行局,舉行異地聯合執行,圓滿完成盧氏縣某賓館騰房任務。
據了解,針對申請執行人夏某申請執行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市中院執行局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對盧氏縣某賓館享有到期債權,夏某要求執行該賓館。在詳細了解情況,報經院黨組批準后,三門峽市中院執行局按照執行工作“三統一”原則,決定對此案啟動協同執行。
2月15日上午,在市中院執行局的統一調度下,市中院22名干警、靈寶市法院18名干警按照預案迅速部署到位,盧氏縣法院10名干警應急待命,歷經14小時共騰空賓館客房75間,涉案賓館1至4層的大型餐廳、廚房、操作間的所有物品均在公證處的公證下移至指定地點。
2022年以來,三門峽市中院深化“三統一”管理,創新將涉黨政機關案件提級到中院執行,常態化督導轄區基層法院重大疑難案件、信訪案件辦理情況和執行質效,全市執行工作形成“一盤棋”。下一步,該院還將進一步打造執行一體化協作執行機制,凝聚執行合力,推進全市法院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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