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銷售公司拖欠工資怎樣辦理
銷售公司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資料圖】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拖欠工資要哪些證據
拖欠工資要提供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據,一般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可能就要盡量準備如下證據:
1.工資轉賬憑據;
2.考勤記錄;
3.工作證件;
4.人證;
5.業務相關證據等;
6.加班的證據;
7.入職通知書;
8.錄音證據。
一般勞動者能證明勞動合同關系就可以了,拖欠工資由勞動者主張這個事實即可,拖欠工資的事實一般由單位舉證。
三、欠多少天屬于拖欠工資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通常在下個月支付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比如5月的工資在6月支付,如果拖過6月就違反50條規定了。
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經營困難與工會協商暫時延期支付,用人單位當月工資未在下月發放的,是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
找法網提醒您,一般,具體的發薪日期是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么,只要單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單位都按時支付了你的工資,即使是在后一個月發上一個月的工資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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