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怎么才有經濟補償金
有經濟補償金的條件如下: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一致,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2.在勞動者自身并無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在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此時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期限到了,因為用人單位原因導致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找法網提醒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以上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經濟補償金怎么交稅
經濟補償金交稅需要看補償金金額,辭退員工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三倍的部分要繳納個稅。超過的部分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紤]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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