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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假的,演員都是花錢雇的,有編導寫劇本,哪有真的,都是假的。”日前,央視3·15晚會曝光了直播帶貨的一些亂象。
近年來,直播帶貨模式發展迅猛,成為商家進行電子商務推廣的重要渠道之一,尤其是“網紅”帶貨,已經成為電商新風口。截至2022年6月,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7.16億,其中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為4.69億;2022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超過3.4萬億元,年增長率為53%,預計2023年規模將超4.9萬億元。
迅猛發展的直播電商行業,幫商家打開了銷路,也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然而,不斷被曝出的帶貨“翻車”事件也隨之而來,因主播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而引發的消費糾紛也持續不斷。一些帶貨主播提前編好劇本,把相關產品融入劇情當中,通過表演讓粉絲覺得主播不是在賣貨而是在做好事、做善事,不僅誘騙消費者花高價購買劣質商品,還消費和利用了消費者的善意和愛心。
假貨是直播帶貨的一顆毒瘤,嚴重阻礙行業發展,必須將其根除。我國現行的民法典、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制假售假、虛假宣傳等行為都有相應的處罰規定。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對直播售假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存在違法違規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以及縱容、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開展違法違規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平臺,依法予以處罰,絕不縱容。以“零容忍”的態度重拳出擊,把夸大其詞的虛假宣傳、產品質量貨不對板等“蛀蟲”“雜草”清除出去,營造良性的行業秩序和生態。
治理“忽悠式直播帶貨”,要強化平臺的主體責任。平臺要加強網絡直播賬號注冊管理和賬號分級分類管理,對電商經營者的資格、直播內容等加大審查力度,引導入駐商家恪守誠實信用原則,確保守法合規經營,從源頭推進消費糾紛的高效處置,構建令消費者放心的直播購物環境。對管理不力、出現問題頻次較高的直播平臺,有關部門則要通過約談、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其改進落實,對劣跡斑斑的問題主播,不僅要讓其付出慘痛經濟代價,更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以限制。嚴格規范有關主播、平臺的連帶法律責任,促進直播帶貨走向正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直播帶貨前景廣闊,但其健康發展有賴于各方共同努力。各部門通力配合齊抓共管,全社會形成合力,還網絡直播平臺一片清朗。特別是帶貨主播們,更應牢牢堅守職業道德,堅持高度自律,恪守法律底線,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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