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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記者從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獲悉,近日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采礦用地保障實施細則(試行)》中明確,我區將從統籌規劃用地、計劃指標配置、存量采礦用地復墾、騰退指標使用、采礦用地審批、采礦用地供應及監管職責等方面,進一步規范采礦用地管理,激勵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利用,拓展采礦用地保障途徑,為促進全區能源資源供應提供用地支撐。
采礦用地指符合產業政策的采礦采石采砂(沙)場、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排土(石)、尾礦堆放用地。存量采礦用地按照以“三調”為基礎的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為認定依據。在市縣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我區要求需合理確定采礦項目建設用地和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項目的規模、布局和時序,并將采礦項目納入規劃項目清單。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管控要求,原則上不得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內規劃采礦項目用地。
“對納入國家及自治區重大項目清單的采礦項目用地,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時,由自然資源部直接配置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弊灾螀^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負責人張建新介紹,未納入有關清單的采礦項目用地,可使用以存量土地處置規模為基礎核算的計劃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我區還鼓勵各市、縣(區)和采礦企業對各轄區內存量采礦用地進行復墾修復,騰退指標用于保障轄區內新增采礦項目或企業采礦用地需求。“如果是義務人滅失的歷史遺留廢棄采礦用地,由所在市、縣(區)人民政府投入資金復墾修復,或者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鼓勵想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采礦企業進行復墾修復?!睆埥ㄐ抡f,復墾修復產生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原則上專項保障新增采礦用地,可跨年度節轉使用。
對煤炭、石油、天然氣、煤層氣等能源項目確需征收集體土地的,我區將依法依規辦理集體土地征收手續。具備直接出讓采礦權條件、能夠明確具體用地范圍的采礦用地和露天煤礦接續用地,直接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即可,開采周期長的露天礦山項目用地可采用循環用地模式。同時,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采礦項目可按有關規定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并鼓勵土地使用人自愿以出讓、租賃等有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依據礦山生產周期、開采年限等因素,采礦企業在不高于法定最高出讓年限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選擇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記者 張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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